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级主要行业协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委办发〔2014〕6号)精神,两年一次的“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由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组织开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企业家回信精神,以“新时代、新特征”为主题,集中反映当前我省企业先进水平、产业发展方向,突出展示我省优秀企业家的先进性、先导性和典型性,激励广大企业家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嬴”的福建企业家精神,为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关怀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氛围,今年,我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经过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省级主要行业协会商会和金融机构推荐,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委员会评审和省企联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后,决定授予马杰等122位企业经营管理者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希望荣获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省企业经营管理者向他们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治企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