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2010年 12月 27日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2019-07-01
    359次浏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2010年 12月 27日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见附件)。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2.班布特罗(Ba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5.马布特罗(Ma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6.西布特罗(Ci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7.溴布特罗(Bro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8.酒石酸阿福特罗(Arformoterol Tar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9.富马酸福莫特罗(Formoterol Fuma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0.盐酸可乐定(Cloni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645。抗高血压药。

      11.盐酸赛庚啶(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803。抗组胺药。

    20.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2010年 12月 27日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doc


友情链接:
扫一扫:
Copyright © 2017-2018 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福州市铜盘路6号农房大楼五层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17016526号 技术支持:触动网络